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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涇論

《易》曰:「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。」陰陽剛柔,各有其體。故女命以柔為本,以剛為刑,以清為奇,以濁為賤。乾,陽也,坤,陰也。陰陽交則成人道。陽剛而陰柔,稟得乾道,則為男,稟得坤道,則為女,故男剛而女柔。陽有陽體,陰有陰體,且女命貴乎陰靜,最忌陽剛,貴乎清而賤乎濁也。

    三奇得位,良人萬里封侯。

    三奇者,財官印,非乙丙丁也。女命以官星為夫,如甲生人見辛為官,即夫也。辛金長生於子,旺於申酉之地,以己土為財,得辰戌丑未之地,以癸水為印,得亥子丑之方,皆得其位,主其夫有貴,故曰萬里封侯。

    二德歸垣,貴子九秋步月。

    二德者,天月二德也。天德貴人,正丁二坤,三壬四辛,五乾六甲,七癸八寅,九丙十乙,子巽丑庚之例。至月德貴人,寅午戌月在丙,申子辰月在壬,巳酉丑月在庚,亥卯未月在甲之例是也。女命帶之,當主生子登科。

    一官一貴,烏雲兩鬢擁金冠。

    女命只取官星一位,無官取七殺一位。七煞偏官也,貴人只取一位,毋得重見。重見即二夫也。亦要乘旺,祿馬暗合,主有此貴,貴人不宜重見,多者乃為貴重合多之論。

    四殺四空,皎月滿懷啼玉筋。

    女命忌煞多,並四柱空亡,主剋夫傷子,重疊再嫁,還主孤單,故云啼玉筋。玉筋者,淚痕也。冬月天寒極矣,啼哭淚已憂冰,如玉筋之狀,故云玉筋。

    官行官運,鏡破釵分。

    女人命中只取一位正官為夫,又行官星之運,則又遇一夫星也。豈不為二夫爭一妻也,必主分離之事。如甲以辛金為官,則為一夫矣。若又遇辛運酉之地,主有剋夫而再嫁之理。故云鏡破釵分也,

    鏡破者,徐德言尚樂昌公主,因國亂分離,公主剖鏡,各執一半,其他日恐情緣未斷,再圖相會。樂昌公主果於越國公楊素處得之,德言約以貨鏡為期,公主得鏡悲泣,越公聞而知之,召德言還其妻。此為破鏡之故事。

    財入財鄉,夫榮子貴。

    財者,命之源也。男命以財為妻,故謂之妻財。女人以財而事夫,則其夫榮矣。凡女人之命,有財得地,又行財運,而財更盛,定主其夫家富貴,生子亦貴。

    衣錦藏珍,官星有氣。

    官星者,女人之夫星也。五行中得生旺無沖者,主其夫亦榮貴,故身衣錦繡而藏珍寶者有之。

    堆黃積白,財庫無傷。

    黃與白者,金與銀也。凡人有財豐厚者,必得財庫以藏之。以辰戌丑未為四庫,既藏財物倉庫。恐有傷之,傷之則財散矣,又豈能保其長富乎?

    大抵官多不榮,財多不富。

    女命官多者,則夫多矣,豈得為榮哉?且如男子眾多,與一女共處一室,如柳巷花街之流,安得有榮?而且有辱其身者也。但凡女命官多者,取其一官為主,以去留舒配之義斷之,只得其安樂,不得其榮華。財多者以事他人,自己亦不能富矣。且女命隨其夫之貴賤,委身於人,豈由自身者乎?

    用正印而逢梟,蘭階夜冷。

    正印者,生我之母也。如甲人以癸水為正印,又逢壬水為偏印。偏印,即裊神也。梟者東方不仁之鳥,長成則食其母,故曰梟,女命以正印為用,又逢梟印,未免有侵凌之禍,主其人有蘭階夜冷之淒涼矣。

    用梟神而遇印,玉樹春榮。

    梟神不仁之辰,正印慈善之辰,雖惡人得善人正之為惡亦反福矣。凡女命以梟為用,遇正印則為吉助,如玉樹臨於春風中矣。

    金清水冷,日鎖鸞台。

    金生冬月之間,水且寒矣。且金為水母,金洩氣過多,而水又冷,則為骨肉無情之論。女命遭此,故曰日鎖鸞台。

    土燥火炎,夜寒衾帳。

    土生夏月,火已盛矣。且土賴火生,火愈盛而土亦愈燥,正謂子枯母盛之論。女命遇此,亦主孤單為無依之命。

    群陰群陽,清燈自守。

    五行天之中,干地支俱見陰者,謂之群陰,俱見陽者,謂之群陽,似無相濟之理陰陽不得為配,男無妻而女無夫,其理然也。

    重官重印,綠鬢孤眠。

    女命只喜一官一印,則為一夫。若重見則為重夫,必主剋夫。雖少年且有孤眠獨宿之意,假使有不剋夫者,亦主遠別離隔,經年未得歡合,縱榮貴亦難免此。

    田園廣置,食神得位不逢官。

    食神者,女命以之為子。子星得位,則可以養母。食神主衣祿豐厚,女命甲生者,以丙為食,甲能生丙,以丙為子,子既得祿,未有不養其母者也。甲見辛為官,且辛與丙合,使其子而戀其妻,則忘其母之謂,故云不逢官可矣。

    粟帛盈餘,印綬逢時還遇煞。

    用印者,雖有煞方顯,女命甲生,以癸水為印,庚金為殺,印賴殺生,遇之則顯。男主權貴,女主富厚。故云粟帛盈餘。

    傷官不見官星,猶為貞潔。

    女以官為夫,最忌傷夫之人。凡女人甲生者,以辛為正夫,以丁火為傷官,取火剋金之故,若無癸水以制之,則夫受傷。但用傷官者,四柱不見官星,無官星則傷官無所可傷,反為貞潔之婦。且傷官為我生之子女,只喜傷盡,更有財助,則為福矣。

    無食多逢印綬,反作刑傷。

    凡女人之命,取食神為子,如無食神,則無子星。殊不知無子則無以為養,多遇印綬,則損子矣。故云反作刑傷。

    窮梟見食,坐產花枯。

    甲木以壬水為梟,以丙為食,是壬剋丙之故,俗云梟神能奪人之食。女人以食為子,故以坐產喻之然也。

    惡煞混官,臨春葉落。

    惡煞,七煞也。女以正官為夫,偏官為偏夫,,豈宜見之。若無正官,即以七殺為正夫。若有正夫,最忌見之。如婦人有二夫,一善一惡,混同一室,豈不反傷其身乎?故曰臨春葉落。

    遠合勾情,背夫尋主。沖官破食,棄子從人。

    女命若三合六合,又有驛馬交情,桃花臨水,干帶雙鴛,支逢四殺,皆主與人私通。有官遇沖,有食遇破,夫子即被衝破,豈有不從他人者乎?

    財衰印絕,幼出娘門。

    婦人之命,以財衰無以事夫,以印絕出身微賤,豈得以福氣論之。

    身旺運強,早刑夫主。

    婦人不宜身旺剛健,貴乎身弱沈靜。若身旺又行身旺之運,必主刑夫。

    五煞簪花,日夜迎賓送客。

    五煞,謂咸池紅艷劫殺破耗之類。又見桃花殺,謂之簪花。凡女命帶亡劫咸池,切不可合焉,貴人亦然,必主外貌尊重,內意嬌淫,心好酒色,如庚申己丑丁亥壬寅是也。

    三刑帶鬼,始終剋子傷夫。

    三刑者,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,丑刑戌,戌刑未,未刑丑,子刑卯,卯刑子,辰午酉亥自刑之類。如帶三刑,又帶鬼者,主刑夫剋子之造。

    楊妃貌美,祿傍桃花。

    桃花煞,一名咸池殺,此殺主人清秀美貌,如寅午戌生人見卯是,巳酉丑生人見午是,申子辰生人見酉是,亥卯未生人見子是也。殊不知桃花煞,年月帶之為園中之花,與官星合祿主貴,堪為良婦。若時上帶之,謂之牆外桃花,任人攀折,反為下賤。所以桃化會祿合官星者,以楊妃比之。

    謝女才高,身任詞館。

    女人之命,帶詞館,主有才學,五行旺處,即為詞館。或生坐於詞館之上,如木生人,得庚寅為正。

    華蓋臨官,情通僧道。

    華蓋星其形如寶蓋之狀,此星主孤。有官有印者,遇之為翰苑之尊,華蓋逢空,宜為僧道。女人命犯華蓋,則與僧道同流,故曰情通僧道。

    孤辰坐印,身作尼姑。

    孤辰寡宿,男女忌見。女人有此,亦主為師尼之類,不然亦且孤寡,身太旺尤忌。訣曰:「寅卯辰人怕巳丑,巳午未人怕申辰。申酉戌人嫌丑未,亥子丑人寅戌嗔。」

    胞胎常墮,食旺身衰。

    胞胎者,受胎之月也。若身衰而逢食神生旺,則主有墮胎之患。食者,子也。所以子旺而母衰,其理然也。

    鸞風頻分,官輕比重。

    如甲生人,又重見一二甲,則弟妹眾多。且夫主無力,使比肩爭奪,定奪其夫,則有分離之義,謂之官輕比重。

    姐妹剛強,乃作填房之婦。

    姐妹者,甲見乙、乙見甲之類。四柱重見之,入乘旺相,主其女不得洞房花燭之歡,當為填房續娶之婦。或為二婚側室之命也。

    財官死絕,當招過繼之兒。

    財堪養命,夫賴終身,二者死絕,則無以延年。且官死絕,不能生子,必過繼他人之子,以續宗枝可也。苟不承繼,則絕嗣而無所望。如甲生人,以辛為官,以己為財,辛死於己,己絕於子是也。餘者並同此例。

    官臨財地必榮夫,身入敗鄉須剋子。

    官者,女人之夫星也。官行財鄉,財為祿也,官之遇祿,豈不榮乎?財者男子以之為妻,妻即財也。女人以之事夫,財旺則夫亦盛。故以榮夫喻之。

    例如五行至敗絕之地,主剋子而孤,且甲木生於亥,而敗於子,子為甲之沐浴,如人初生臨水而浴,故為險地,是取剋子之義然矣。

    殺梟破祿連根,墮冰肌於水火。

    如甲生人以庚為殺,以壬為梟,且甲之祿被殺梟破之,則身被害,主有水火之厄。

    比劫遭刑喪局,掩玉骨於塵沙。

    比劫者,兄弟姐妹之類。在人命中主有爭端,如又遭刑,為禍非輕,正謂之劫財羊刃是也。婦人遇此妒害相戕,如人家兄弟多者,有財則爭,無財則禍,更加刑殺,則亡身害命。

    交馳逢驛馬,母氏荒涼。

    女命貴乎恬靜,最忌驛馬。《格解》雲馬是扶身之本,馬即財也。祿為養命之源,祿即官也。無非財官交互相見之理。男命喜有之,女人以財事夫,莫非得妻家之財,以事夫也。豈不為損母氏之財物,故曰母氏荒涼。

    差錯對孤神,夫家零落。

    陽差陰錯者,止有十二日,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辛卯,、壬辰、癸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辛酉、壬戌、癸亥。陽日為陽差,陰日為陰錯,女子逢之,公姑寡合,妯娌不足。日月時兩重,或三重犯之極驗,只日家犯之尤重。婦人犯之,故主夫家零落。

    五馬六財,窮敗比肩之地。

    馬即財也。甲子生人,以己為財,自甲至己乃六,為財之母,倘比肩兄弟多者,則劫而分之,故曰窮敗,女人無財以事夫,亦可謂窮矣。

    八官七殺,分離刑害之鄉。

    甲子生人,以庚午為殺,辛未為官。自甲子至庚午為七殺,辛未為八官。七殺為偏夫,八官為正夫,倘遇三刑六害,或夫死或夫離,此之謂也。

    刑空官煞,幾臨嫁而罷濃妝。

    既以官煞為夫星,當要旺相,不受剋制,正謂夫貴則妻榮。倘若官星落空,殺星被刑,二者俱不得力,已受凶人所制,自己安能獲福哉?謂臨嫁而罷濃妝者幾希。

    沖剋印財,縱得家難成厚福。

    財者可以養命,印者可以生身,二者人以之獲福,假令沖剋不能見用,固不可以為福。縱然成家,亦無安享之榮。女人之命,以財事夫,既被沖剋,難以安福斷之。

    不若藏財不露,明殺無傷。

    命中有財,貴乎藏而不露,則露者人人得而奪之,藏之者,始而安穩,終而豐厚。殺露者有何傷?書云:財藏則豐厚,官露則清高,其斯之謂歟。

    殺重印行財,多財遇印。

    印與財本相剋。剋者,假使甲以癸為印,以己為財,甲以己為妻,且財多亦為喜。但恐有印,則財破之,重印行財稍可,多財遇印,則謂貪財壞印,若有劫財乃可。

    四敗非家人之有幸,四沖豈良婦而無嫌。

    此等皆女人所忌者。

    水聚旺鄉,花街之女。

    水之性就下,而不能返也。又至旺鄉,且有汪洋之勢,故女人之性似之者,何也。謂從其夫而不能由己,且婦人之質,若水之柔且清,賦性然也。若與金會合,則欲從其類,若花街之女也。

    金成秀麗,桃洞之仙。

    金之質極美,故以婦人喻之。女命金生得西方之秀氣,加柔火以成質,並無瑕玷,非仙而何。

    四生馳四馬,背井離鄉。

    寅申巳亥者,四生之局也。又為馬所馳之地,女人之命,最忌驛馬,帶之者,主有遠行出嫁離鄉。

    三合帶三刑,傷夫敗業。

    婦人最忌有合,若與官星合,乃正夫相合為妙。又若有二三合,則為相妒,且為眾人之妻,又帶三刑,則骨肉相戕,並損六親,故曰傷夫敗業,理必然矣。

    暗殺逢刑,槁砧不善。

    殺,亦為夫也,且暗有刑傷,主其夫不善,且為惡人乎。

    明官跨馬,夫主增榮。

    官星喜露,露者謂之明官,又逢祿馬,主其夫出仕馳名。

    黃金滿嬴,一財得所。

    如甲木生人,用己土為財。又得辰戌丑未之地,乃財星得地也。其婦主有富貴,為相夫益子之造也。

    紅顏失配,兩貴無家。

    貴人,天乙貴人也,凡女命不宜多見。經云貴眾合多,定是師尼娼婢。凡一官者,亦為一貴,若重見者主剋夫,且如人無家者,不得地之謂也,所以主少年而失配也。

    先比後財,自貧至富。

    四柱中,先有比肩,然後行財運,謂之為先比後財。若四柱原有財有比,不為先比而後財,乃是財源被劫,則不為美也。此以行運逢財,方是此斷。

    沖官合食,靠子刑夫。

    官者,女人之夫也,食者,女人之子。官被沖,主其夫不得力,食神帶合,其子得濟,所以靠子而終身。

    死絕胞胎,花枯寂寂。

    胞胎者,受氣之月也。如逢死絕,主一生寂寞,至老而孤苦也。

    長生根本,瓜瓞綿綿。

    五行得長生之位,女人多俊雅,且有子孫綿遠,謂之瓜瓞綿綿。根本者,木生亥,火生寅,金生巳,水土生申,故曰根本也。

    合貴合才,珠盈金屋。

    合貴者,官星夫星得合也。只合其一官為貴,非合貴人也。合財者,財神也。女人以財事夫,男子以財為妻。故喜合之,主有珠盈金屋。

    破財破食,衾冷蘭房。

    女命最喜者,財與食而已,財以事夫,食以養老,假使破之,將何為生,遇此者甘受淒冷,故曰衾冷蘭房。

    呂後名馳天下,只緣陰並陽剛。

    女人之命,以純陰為柔則為貴福。兼併陽剛者,乃奪夫之權,多能多為,未免有陰邪之刑。故以呂後例之。

    綠珠身墮樓前,蓋是梟沖煞位。

    命有用梟者,為事多不仁,婦人不宜有之,殺者女人亦忌之。何況又逢梟而沖之,綠珠之命,未嘗有之。以此譬喻之言,學者宜詳審之。

    秋水通源,剔眸立節。

    此言壬癸生於秋月,又兼有亥子水之源者。況秋金旺而又生水,水性清,金性剛。又以眼喻秋水,故云剔眸,有節之操。

    冬金坐局,斷臂流芳。

    金生於冬月,又得巳酉丑局,此金之從類。夫金之性主義,有剛果毅然之立。男子稟之有威武之權,女人稟之有堅貞之節。此謂冬金者,則為金白水清,且水冷而金寒,故云斷臂流芳,其理然矣。

    姐妹同宮,未適而先有恨。

    姐妹者,比劫也。如甲生,重見甲乙之類。如甲寅乙卯之日月,謂之同宮。恐有爭妒之意,故未適而先有恨。

    命財有氣,配夫到老無憂。

    命,謂本命也。財,謂財帛也。二者有生旺之氣,可以榮身,可以助夫,豈不謂之到老而無憂也。

    是以榮枯貴賤,所造淵源,務要投明博學,領受真傳。若夫理誤時差,雖先賢不自知矣。

定真篇

夫生日為主者,行君之令,法運四時,陰陽剛柔之情,內外否泰之道。

    以生日為主者,以所生之日干為主。譬之人臣也,行君之令者 即主行月令,提綱所起之運也,言君者,即本命年庚也。如本命甲子,年即是歲君。正月生,月令建丙寅。男命則運順行丁卯戊辰,故謂以日為主者,蓋以其為如人臣,主行歲君所建之月令,為命運也。法運四時者,法者,理也。運者,行運也。四時者,春夏秋冬也。子平之理,如運行寅卯辰,則屬春,行巳午未,則屬夏之類是也。陰陽剛柔之情者,蓋甲丙戊庚壬為陽,乙丁己辛癸為陰,陽之性情則剛,陰之性情則柔也。內外否泰之道者,蓋十二支中所藏人元,謂之內,十干露出謂之外。否者塞也。泰者,通也。若八字中,天干陰陽,剛柔配合有情,地之提綱所藏人元用神或財或官或印,行生旺胎養運。則吉而向泰,行死墓絕運,則凶而向否。

進退相傾。

    賦云:將來者進,成功者退,蓋春木夏火秋金冬水,與夫四季之土,其氣進也。或用之為財官,斯美矣。若春水土夏金秋木冬火,其氣休囚,謂之退矣。或用為財官,未善也。又用神行運值旺相則吉。行死絕休囚則凶。此進則彼退,彼進則此退,入此則出彼,出彼則入此,互相傾逐如此。

    動靜相伐。

    八字或甲日干,有辛字為官,又露庚字為煞,斯謂之動。動,擾動也,即庚逢丙擾之意。若有物以制其殺,或合其殺,而無丁字以傷其官,斯謂之靜。靜。安靜也。地支有沖刑破害,亦謂之動,否則靜也。行運亦有生剋制化,宜向宜背者,是即八字動靜相伐之謂也。舊說干為天,能動不能靜。支為地,能靜不能動。甲乃天之首,子乃地之首,終於亥。甲傳與子。周流不息,循環十二支,一動一靜,一陰一陽,相代用之。

    取固享出入之緩急。

    固,滯塞也,亨,通達也。八字日主贏弱,四柱財官七殺乘旺,或印綬被傷財破,此等乃滯塞之造。日主健旺,而值財官印綬,無少傷剋,或煞有制,此等乃通達之造。出者,脫也。入者,交也。運順行如出戌入亥,逆行如出亥入戌之類。或有值宜向之運,於早年而達之迅速者。亦有或值宜向之運,於晚年而達之遲緩者,至於固滯之運,亦有早暮不一,學者須識取之。

    求濟復散斂之巨微。

    濟,功名之成也。復,功名反覆不就也。散,財之破也。斂,財之積也。功名之濟復,財帛之散斂,雖有大小多寡之不同,皆命運所主。若八字原有官,行官運則發官。原有財,行財運則發財,原有災,行災運則發災。學者須搜求之。雖然亦要識其地方山川風氣,平日所產人物可如,方得大小高下之理。古云生江南則為橘,生江北則為枳。正此之謂也。

釋之曰:法有三要,以干為天,以支為地。支中所藏者為人元,分四柱以年為根,月為苗,日為花,時為實。又釋:四柱之中,以年為祖上,則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:月為父母,則知親蔭名利有無之類;以曰為己身,推其干,搜用八字,為內外生剋取捨之源。干弱則求氣旺之藉,有餘以補不足之法。

    以年為根,月為苗,日為花,時為實者,看年月中,若有財官印綬,無少剋破,是根苗先有氣也;而所生日時,又相合得宜,則花萼開而果實結也。經云:「根在苗先,實從花後」是也。以年為祖上,根基田宅,世代宦派之宮。蓋健刃劫煞伏年,祖基必微賤。若年月日合為富貴,或值祿馬印綬而無剋破刑沖,則根基光華世代不衰也,反此則不然矣。以生月為父母之宮,若月內有財官之星,旺相無衝破,又日干居生旺之地,然矣,以生月為父母之宮,若月內有財官之星,旺相無衝破,又日干居生旺之地,其人必承父母之福,居死絕之地。為人雖承父母之福,終不為久長親蔭也。以日為己身者,是生日天元,乃人之己身也。必須推詳,生日天元臨何宮之分,搜用八字,外而干上透露,有何為官殺印等,內而支中所藏,有何字為官殺印等,或去官留煞,或去煞留官,不亦日干為生剋取捨之源乎。夫日干貴乎旺,若日干弱,則求資於印刃,以扶其弱,或運行身旺之地,亦美。若有餘,則欲謀乎官殺,以制其強,或運行財官之地亦喜。

    干同以為兄弟,如乙以甲為兄,忌庚重也。甲以乙為弟,畏辛重也。

    辛多則傷乙木,庚多則傷甲木,如此則兄弟有剋。如甲日生以乙為弟,柱中有辛字多剋乙木,不得姐妹之力也。乙日生人,以甲為兄,若四柱中有庚金重剋甲木,則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,凡看兄弟有無,以此例推之。

    干剋以為妻財,財多干旺,則多稱意若干衰則財反禍矣。

    財多干旺者,力能任財則為福。干衰弱力不能任,則財反禍矣。賦云「財多身弱,正為富室貧人。」此之謂也。

    干與支同,損財傷妻。干與支同者,甲寅乙卯之類。又曰若地支同局之命,則損財傷妻。更月令氣旺,年時不見財官,又無格局,窮必徹骨矣。

    男取剋干為嗣,女取干生為子,存失皆然。以時分野,當推貧賤富貴之區也。

    假令甲乙生人,以庚辛為子息,女命甲乙生以丙丁為子息,更看時辰在何分野,輕重生旺,定其多少。若四柱有剋子息之星,可言無子矣。假如六庚日午時生,乃子嗣多數。謂庚以乙為財,乙木去生火。火剋庚金,為子之星,午時乃火之分野,丁火建祿之鄉,當有子多,生顯貴命矣。若生於戌亥子時,則是金水分野,火絕之地,則子息少矣,當生孤獨貧賤之子,不然僧道過房螟蛉之命矣。

    女取干生亦然。論子息多少,於生時內參詳,萬無一失。看生時在何宮分,若在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之鄉,定其多嗣,當生出美麗富貴之子,落在衰病死墓絕無氣胞胎沖刑之鄉,定主子少,當生孤若貧財之子。

    《理愚歌》云:「五行真假少人知,知時須是洩天機。」是也,俗以甲子乙丑海中金,即婁景之前,未知金在海中之論。

    《理愚歌》所云五行真假少人知,知時須是洩天機。五行真假者,納音是也。乃天地大衍數也,先布大衍四十九數在地,次將甲己子午九,乙庚丑未八,丙辛寅申七,丁壬卯酉六,戊癸辰戌五,己亥當屬四等數除之,除減不盡,又按五行數除之。餘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,相生取用,便是納音也。

    相生者,余一生木,余二生土,余三生火,余四生水,余五生金,且如甲子乙丑四個字,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數,外有十五數,以二五除了一十,餘數得五,屬土,土能生金,是甲子乙丑金也,又如丙寅丁卯四個字,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數,外有二十三數,以四五除了二十,余剩得三屬木,木能生火,是丙寅丁卯火也。餘者依此。豈得有金在海中,火在爐中之說,世有不肖之術,未遇明師道聽途說,錯論古道,迷誤後人,焉能中理。故將甲子乙丑金喻,子丑近北方坎水之地,為海中金。丙寅丁卯火,喻寅卯,近東方生火之地,如爐火之說。自婁景先生以前,並無金在海中火在爐中。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運納音,專以生日天元為主,配合八字干支,並支中所藏人元,或當生為財為官,為禍為福。依此參詳人命,貴賤得失榮枯賢愚可知矣。

    或以年為主,則可知萬億富貴相同者。以甲子年生,便為本命忌日之戒。

    世之談三命者,皆以古法,往往多以年為主,則可知萬億用胎元小運納音為論,似水之渙漫,而無所歸矣,富貴有相同者謬矣。故子平之法,專以生日天元為主,日下支辰為妻宮,生年為本命根基,又為祖上田宅之宮。如甲子生,便為本命太歲之尊神,忌生日支干與太歲沖並戰鬥剋害,名為主本不和。則人生來不靠祖業田宅,暌敗宗親,應難倚依。若生月時中,與本命干支會合入局,或遇財官貴氣,則生平當有祖宗田宅,茲其豐厚,聲譽之美也。

以月為兄弟,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,言兄弟不得力之斷。

    月為兄弟之宮,如男取比和同干,便為兄弟之星,且如六丙日生人,以丁火為弟妹,六丁日生人,以丙火為兄姐,若臨酉戌亥子月,言兄弟不得力之論。謂酉月火死,戌月火之墓,亥月火絕氣,子月火懷胎,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斷。其餘依此,萬無一失。

    或日為妻,如在空刑剋殺之地,言剋妻妾之斷。

    論妻妾者,以生日支辰,為妻妾之星。無所剋之物為上,若在空刑剋害之地,則剋妻妾,不然重婚再娶。

    或時為子息,臨死絕之鄉,言子少之斷。

    論子息多少者,當以生時為子息宮。男取剋干為子息星,女取干生為子息星。若臨死墓胎絕衰病之地,子息甚少。

    如男命六乙日申時生,當有子息多。乙木以庚金為子生子息。申時乃金之分野,庚金建祿之鄉,故言子多者也,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時,為子息極少之斷,謂居墓死絕胎剋害受制之鄉。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剋害損子,時中定是晚年少子嗣,不然遲矣。縱有亦須僧道過房,貧賤夭折,螟蛉出祖之輩也。

    論命皆非人之可為,造物陰陽之所致。後世術士,不知斯理,而僭亂於俗,故不可言傳,當考幽微之妙矣。

    前篇論生年,為祖上父母,世代宗派盛衰之宮,切忌四柱中有刑衝破害之物。傷於生年,應主祖宗暌敗,根基雖有,親蔭無倚也。以生月為兄弟之宮,若比和者,兄弟之星也。若臨死絕墓胎之月,言兄弟不得力也。以日辰為妻妾宮,若臨空刑剋害之地。言剋妻妾也。以時為子息之星,子星若臨絕死墓之鄉,言子息少之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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