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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命通會卷一

 

 

論五行生成

 

天高寥廓,六氣迴旋以成四時;地厚幽深,五行化生以成萬物。可謂無窮而莫測者也。聖人立法以推步者,蓋不能逃其數。觀其立數之因,亦皆出乎自然。故載於經典,同而不異,推以達其機,窮以通其變,皆不離於數內。

 

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者,咸有所自也。

水,北方子之位也,子者,陽之初一,陽數也,故水曰一;

火,南方午之位也,午者,陰之初二,陰數也,故火曰二;

木居東方,東,陽也,三者,奇之數,亦陽也,故木曰三;

金居西方,西,陰也,四者,偶之數,亦陰也,故金曰四;

土應西南長夏,五者,奇之數,亦陽也,故土曰五。

由是論之,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。

 

若考其深義,則水生於一。天地未分,萬物未成之初,莫不先見於水。故《靈樞經》曰:“太一者,水之尊號。先天地之母,後萬物之源。”以今驗之,草木子實未就,人蟲、胎卵、胎胚皆水也,豈不以爲一?

 

及其水之聚而形質化,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。故物之小而味苦者,火之兆也;物熟則甘,土之味也。甘極而後淡,淡,本也。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,故先生二腎,左腎屬水,右腎屬火。火曰命門,則火之因水而後見。故火曰次二。

 

蓋草木子實,大小雖異,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者,與人腎同,亦陰陽之兆。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化生也。既陰陽合體,然後而春生而秋成,故次三曰木,次四曰金。蓋水有所屬,火有所藏,木有所發,金有所別,莫不皆因土而後成也。

 

故金木水火皆待土而後成。兼其土數,五以成之,則水六,火七,木八,金九;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,土不待十以成,是生成之數皆五以合之。明大衍之數,由是以立,則萬物豈能逃其數哉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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